刘苗律师亲办案例
运用 “证据链”胜诉的租赁合同纠纷
来源:刘苗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08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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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原、被告均系外商独资企业,原告法人甲是美籍华人,被告法人乙是韩国人。原、被告双方分别于05年、06年签订租赁合同,约定由被告租赁原告厂房,合同对租金标准、支付时间等作了约定,原告称自06年3月15到09年6月15日被告共应支付原告租金150万元,但仅支付了40万元(原告提交了进账单),尚有110万未付,起诉要求被告支付。被告称原告系恶意诉讼,租赁费已全部付清,被告按照原告法人甲的指示,将租赁费汇入原告在香港彰化银行的账户中。原告对此否认,被告提交了双方法人甲、乙的电子邮件往来,以及汇入原告指定香港账户的打款明细来证明已经付清租赁费。

    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,关键在于如何运用一系列间接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,接到委托后,我认真分析了案情,研究了大量的证据材料,分析其中的逻辑关系,筛选出有力证据进行公证、认证、翻译等一系列手续。本案证据的特别之处在于:①核心证据是电子邮件,不是普通纸件证据,必须办理公证保全等手续;②很多证据在域外形成,需要完成一系列的公证、认证、翻译程序;③直接证据少,间接证据多且有瑕疵,虽形成证据链但很容易断,需运用大量推理,原告如果否认,被告则需花费大量精力再去补充、完善证据。代理人做了全面、细致的工作,对证据加以搜集、完善和运用,虽历时1年之久,最终我们取得了胜利,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起诉,还以被告清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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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刘苗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2*********4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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